2011-12-13

20111213腓立比書三章13~14



3:13
 弟兄們,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;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
3:14 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

以下經文解釋引自 http://www.churchinmarlboro.org/Biblestudy/New%20Testament/50Phil/50FT03.htm
13 保羅這個人學會了在物質上凡事知足(四11),但在屬靈的成就上卻永不滿足。他不是以為自己已經「得」了,如今天我們所說的。那麼他怎樣做?

  我只有一件事他是一個只有單一目標的人。他有一個目標和切望。在這方面,他與大衛很相似,大衛曾說:「我有一件事要求主。」
  忘記背後的意思不單指他的罪和失敗,也指他先前提到的權利、成就、成功,甚至包括他屬靈的勝利。
  努力面前的:那就是基督徒生命中的權利和責任,無論是敬拜、服事,或基督徒品格方面的個人發展。
  14 保羅視自己為比賽中的賽跑選手,他說自己要盡全力標竿直跑,為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來得的獎賞
  標竿是跑道末端的終點線。獎賞是頒賜給勝利者的獎品。這裏標竿可指生命賽道的終點,或更特別指基督的審判台。獎賞可能是義者的冠冕,保羅在別處描述為那跑得好的人要得的獎賞(提後四8)。
  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,包括神拯救我們時心中想的所有目的。這包括救恩、活像基督、與衪同作後嗣、天上的家鄉,和無數其他屬靈的祝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