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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11-16
20111116猶大書一章22~23
1:22 有些人存疑心,你們要憐憫他們;
1:23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,搭救他們;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,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。
以下經文解釋引自http://www.churchinmarlboro.org/Biblestudy/New%20Testament/65Jude/65ET01.htm
喚回喪失的人(22,23 )
這段經文,翻譯聖經不同的人,有各種不同的譯法。原因是對希臘的原文不很清楚它實在的意義是甚麼。我們相信在這裏所給的譯文是最接近這段經文的原意。
就是對於那些最壞的異端,對於那些犯最大的錯誤,對於那些最危險的信仰,在基督徒的肩膀上擔負看一種責任,他不是去毀滅,乃是去拯救。他的目的必須不是把他們逐出教會,乃是把他們領回基督徒的團契。
鄧尼說,把這件事最簡單的說,耶穌來是把壞人變作好人。西黎說:『教會一旦失去了喚回喪失的人的力量,它就不再是教會了。』當我們唸這段經文的時候,我們看見猶大把教會裏在苦境中的人,分為三類,每一類要用不同的方法去應付:
(一)有些人對於錯事,猶疑不定。他們很明顯的受到這些錯事的吸引,不過還是在跌入錯事之中的邊緣,仍然在採取行動之前的進退維谷的狀態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們有二種責任。
(甲)我們必須研究,使我們有力量護信仰,以及有理由說明在我們裏面的希望。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所信,可以用真理去應付謬誤;我們在護信仰的時候,必須以愛心和真誠去獲得人家的心。如果要達到目的,我們必須在我們心裏,除去一切猶疑不決;在和人接觸的時候,除去一切傲慢,偏執。
(乙)我們必須及時說話。有許多人,只要有人及時的勸告他們,就不會墮入錯誤的思想,及錯誤的行動之中。有的時候,我們遲疑不說,不過有許多時候,正因為膽怯不敢講,造成很大的錯誤。在人生中最大的悲劇是有人來對我們說,『只要有人──或許就是你──早些對我說,我就不會弄成這樣的糟到不可收拾。』
(二)有些人要從火中搶出來。他們實際上已經開始行錯事,必須立刻加以制止,即使是不合他們的意思。有的時候,我們說得很好聽,我們必須讓一個人有他的自由,他有權做他自己認為喜歡的事。這些話本來沒有錯,不過有的時候,因為要救他的緣故,必須強逼他停止他自己要做的事。
(三)有些人我們必須憐憫他,又必須懼怕他,同時施行。猶大在這裏所想的常常是對的。做罪人是危險的;但是救罪人也是危險的。救治傅染病的人,有危險自己受到傳染。猶大說,我們必須厭惡情慾沾染的衣服。幾乎可以十分的確定,這是指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二節所說的,發現了痳瘋病人穿過的衣服,必須把它燒掉。有一句老話,仍然是對的──我們必須愛罪人,恨罪惡。在一個人能夠救別人之前,他自己必須先有個堅固的信仰。他自己的腳必須先穩固的站在乾土上,然後他才可以拋出救生繩去拯救那有被巨浪捲去的危險的人。這是一樁很簡單的事實,要拯救步人錯誤的人,不是任何人可以輕易嘗試的。凡欲領人歸向基督的,他必須先自己十分的確定;凡欲與罪的疾病爭鬥的,他必須先自己有了有抵抗力的健康的信仰。無知不能拯救無知,即使一知半解也不可以;只有那些能夠肯定地宣認:『我知道我信的是誰』的,才能從事於拯救的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