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:16 神愛我們的心、我們也知道也信。 神就是愛.住在愛裏面的、就
以下經文解釋引自 http://www.churchinmarlboro.org/Biblestudy/New%20Testament/62%201John/62DT04.htm
神的內住(四13~16)
(.......前略..)
16. 耶穌在歷史上的工作,不但是子神性的證據,也是父愛的證據。它不僅顯示神愛我們,更顯明神就是愛。不過,知道並相信神愛我們,以及神就是愛,是一回事;而我們自己「活在愛中」則是另一回事。但這是我們必須做到的,因為(正如約翰在7~12節大力闡明的),那份永恆在神裡、於歷史中彰顯在基督裡的愛,要在我們裡面開花結果。通往愛的惟一道路,就像通往信的惟一道路一樣(15節),乃是住在神裡面、神住在我們裡面。因為惟有神的內住,可以帶來相信與相愛。這乃是其果實,因此也是其證據:「凡住在愛裡面的(即,由此可見),就是住在神裡面」(NEB)。
因此,這幾節是由兩個主題交織而成,第一是相信與相愛(教義與社會的測驗),第二是子的使命與聖靈的見證,使上述二者成為可能。子的差遣,是客觀的歷史證據,證明祂的獨特位格(就是「我們所看見」的,14節),以及父的愛(就是我們也知道也靠賴的,16節)。不過,這還不夠。若沒有聖靈,我們的心思仍舊黑暗,我們的心依然冰冷。惟有聖靈能照亮我們的心思,以致相信耶穌,溫暖我們的心靈,以致能愛神並愛人。因此,相信與相愛便是聖靈在我們裡面動工的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