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:23 願賜平安的 神、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.又願你們的靈、與魂、與身子、得蒙保守、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、完全無可指摘。
5:24 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、他必成就這事。
以下經文解釋引自 http://www.churchinmarlboro.org/Biblestudy/New%20Testament/52%201Thes/52CT05.htm
【帖前五23】「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!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,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摘!」
〔文意註解〕「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,」:『賜平安的神』原文作『和平的神』或『平安的神』。祂是和平的神,祂不但樂意與人和好,並且也願意人與人和睦(參弗二14~16);而我們也惟有彼此和睦(參13節),才能得著和平之神的同在(林後十三11)。祂是平安的神,樂意賞賜人恩典與平安(參一1);我們也惟有在祂的聖潔上有分,才得享受祂的平安(參來十二10~11)。
『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』意指成聖的工作惟有神藉著聖靈才能完成;所以須要我們與聖靈合作,不銷滅聖靈的感動(參19節)。
『全然成聖』表示徹底、完全的成聖,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(弗五27)。
「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,」:這話清楚指明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,詳情請參閱下面的『問題改正』。
『得蒙保守』與『使…成聖』略有分別;保守是不受外在因素的影響,成聖是經由內在的變化而成功。
「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摘,」:『完全無可指摘』又與『全然成聖』略有分別;前者偏重在指外表的狀態,後者偏重在指內涵的性質。
〔問題改正〕「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,」二元論者不能給這句話清楚且妥善的交代,只能藉口這裏乃指整個人,三者不能分割來推託。實則在聖經裏明示靈與魂為不同物,且可將其分開(來四12),只是很多神學家們對兩者的分別弄不清楚,他們本身又缺乏真正屬靈的經歷,因此就把靈與魂混為一談,倡導『靈魂』與『身體』二元論。
其實,人與萬物不同的地方,就是人有靈、魂、體,而動物只有魂與體,植物只有體。所以當初神造人的時候,特別描述說:『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,將生氣(或作靈)吹在鼻孔裏,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,名叫亞當』(創二7原文另譯)。本節聖經指明人的體是塵土造成的,靈是神藉吹氣賦與的,靈進入人的身體,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。
人的外『體』,是接觸物質界的機關;『魂』是人的個格,包括心思、情感和意志,是接觸精神界的機關;『靈』是接觸靈界的機關,是神特別賞賜給人,作為人接受神的靈和生命的器官,好使人能與神交通來往。
〔話中之光〕(一)成聖的能力並非出於人自己,而是出於神。
(二)要相信神『能』使人成聖,也要相信神『必要』保守信徒在基督裏完全無可指摘(參提後一12)。
【帖前五24】「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,祂必成就這事。」
〔文意註解〕「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,」:『那召你們的』指神自己;『召』指神的乎召或選召;『本是信實的』因祂是信實的神(申七9),祂不能背乎自己(提後二13)。
「祂必成就這事,」:『這事』指使我們全然成聖,並保守我們靈、魂、體完全無可指摘。
本節含示神的三項特性是我們信徒成聖並臻於完全的保證:
(1)神的選召;(2)神的信實;(3)神的大能。
(1)神的選召;(2)神的信實;(3)神的大能。
〔話中之光〕(一)神不是保守全世界的人,也不是保守假信徒,而只保守那些蒙祂許召的人。
(二)神和聖靈必使我們成聖(19,23節),神的信實和大能也會保守我們直到基督的日子。